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九
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译
瑜伽師地論
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九
彌勒菩萨说
攝事分中調伏事總擇攝第五之一
如是已说素怛纜事摩怛理迦。
云何名为毘柰耶事摩怛理迦?謂即从此四种经外別解脫经,所有广说摩怛理迦展转傳来,如来所说、如来所显、如来所讚,名毘柰耶摩怛理迦。
此毘柰耶摩怛理迦總相少分,我今当说。嗢拕南曰:
利、聚、攝、隨行、逆順、能寂靜、遍知、信不信、力等为其後。
如来观见十种胜利,於毘柰耶中,为诸弟子制立學处。謂攝受僧伽,令僧精懇,乃至广说。如攝释分應知其相。若能攝受四大姓等正信出家趣非家众,当知说名攝受僧伽。如是出家趣非家已,为其宣说有因缘、有出离、有所依、有勇猛、有神變等甚深法教,当知说名令僧精懇。有因缘等诸句差別,如菩萨地已辯其相。
由五种相,應知说名令僧安樂。一者、令順道具无所匱乏;二者、令擯異法補特伽罗;三者、令善除遣所生惡作;四者、令善降伏诸烦恼纏;五者、令善永滅隨眠烦恼。應知此中,最初安樂增上力故,未净信者令生净信,已净信者令其增長。第二安樂增上力故,調攝鄙惡補特伽罗。第三安樂增上力故,令慚愧者得安樂住。第四安樂增上力故,令善防护现法诸漏。第五安樂增上力故,能令永滅当来诸漏。
如是獲得安樂住已,未得入者令易入故,欲令多人梵行久住,乃至广说。皆應了知。
又此一切以要言之,謂正显示最初攝受、次正攝受;既攝受已,令安樂住。及显未来未攝受者易入方便。如是名为第二差別。
復次,應知略有五种罪聚攝一切罪。何等为五?一者、他胜罪聚,二者、众餘罪聚,三者、隕墜罪聚,四者、別悔罪聚,五者、惡作罪聚。集麁不定,如其所應,即入如是诸罪聚中。
復有四种還净罪聚。何等为四?謂除他胜,所餘罪聚皆可還净,故有四种還净罪聚。最初罪聚虽可還净,然唯依二補特伽罗,非为一切无有差別皆可還净。是故他胜,不立一向還净聚中。
又若略说,有十五种犯罪过失,遍於一切犯罪聚中,当知建立诸所犯罪。
何等十五?一、事重过失;二、猛利纏过失;三、匱乏不喜足过失;四、他所譏嫌过失;五、无净信者倍令不信、有净信者令其變異过失;六、多诸財宝、多诸事业过失;七、染著过失;八、恼他过失;九、发起疾病过失;十、障往善趣沙門过失;十一、於應避护不正避护、不應避护而反避护过失;十二、不應为依反与为依、應与为依而不为依过失;十三、於應恭敬而不恭敬、不應恭敬而反恭敬过失;十四、於應覆藏而不覆藏、不應覆藏而反覆藏过失;十五、於應習近而不習近、不應習近而反習近过失。
應知此中,初修业者,於四他胜虽有事重过失,而无猛利纏过失,由彼意樂无勃惡故,謂於沙門无所顧戀。若初业者,了知此法能障沙門,为命因缘,亦不違犯。意樂力強,不唯依事,故彼无犯。制立所犯,要由意樂增強力故。若虽有犯,而无一念起覆藏心,彼亦可出,於沙門果仍有堪能。
其餘一切犯他胜者,亦有事重过失,亦有猛利无慚无愧诸烦恼纏过失。当知彼由二皆重故,成不可出法及不般涅槃法。
若衣鉢等世尊開許,應持作净而受用之。於彼一切悉皆棄捨,或不作净而輒受用。如是等罪,由依匱乏不喜足过,制立所犯。
若非親屬苾芻尼所,受衣、与衣;或共彼等独在一处;或復非时,诸苾芻僧不同忍許,輒往教授;或除餘时,与诸母邑共道路行。如是等類,当知是名他所譏嫌过失。
若非威儀入聚落等乞食受用,坐不如法,澡手滌器;或不因请,於其食前輒入他舍;或不观白,於其食後遊履邑居。如是等類,当知是名无净信者倍令不信、有净信者令其變異过失。
若有執受金銀等宝,种种品類買賣營为,种蒔林木,畜憍賒耶妙臥具等。当知是名多诸財宝、多诸事业过失。
若故泄精;或復執觸母邑手等;或行媒娉,因茲趣入變異染心;或为好故,往親屬所,追求上妙長衣服等。当知是名染著过失。
若以无根假異分法毀他苾芻,或作离間人語等事,当知是名恼他过失。
若自持羊毛,过三踰繕那;或荷重擔;或上过人樹等。当知是名发起疾病过失。
若为破壞和合僧故,勤設勇猛方便事等,当知是名障往善趣过失。若作不与自語等事,当知是名障礙沙門过失。
若有棄擲僧祇臥具,置逈露处,捨而去等;或邪受用等。当知是名於應避护不正避护过失。
若与邪见苾芻、勤策共居住等,为依止等,当知是名不應为依反与为依过失。
若於尊教輕觸怨咎,怒睛惡視,不恭敬聽受別解脫经等,当知是名於應恭敬而不恭敬过失。
若於未受具戒補特伽罗前,宣示實得胜过人法;或復覆藏苾芻所犯麁惡罪等。当知是名於應覆藏而不覆藏、不應覆藏而反覆藏过失。
若有受用不净非法衣服等事,当知是名不應習近而反習近过失。
如是所说十五过失,当知於彼所犯罪中,或有多种、或二、或一。
復次,略有五法攝毘柰耶。何等为五?一者、性罪,二者、遮罪,三者、制,四者、開,五者、行。
云何性罪?謂性是不善,能为杂染損恼於他,能为杂染損恼於自。虽不遮制,但有现行便往惡趣。虽不遮制,但有现行能障沙門。
云何遮罪?謂佛世尊观彼形相不如法故,或令众生重正法故,或见所作隨順现行性罪法故,或为隨順护他心故,或见障礙善趣、寿命、沙門性故,而正遮止。若有现行如是等事,说名遮罪。
云何名制?謂有所作能往惡趣,或障善趣,或障如法所得利養,或障寿命,或障沙門。如是等類,如来遮制不令现行,故名为制。
与此相違,應知名開。
云何名行?謂略有三行。一者、有犯,二者、无犯,三者、還净。如是三种略攝为二。一者、邪行,二者、正行。應知有犯说名邪行,无犯、還净说名正行。此中云何犯所犯罪?謂於應作而不作故,及加行故;於不應作而反作故,及加行故;犯所犯罪。
又彼略由四因缘故,犯所犯罪。一、无知故;二、放逸故;三、烦恼盛故;四、輕慢故。
云何名为由无知故犯所犯罪?謂如有一,於所犯罪不審聽闻、不善領悟,彼无解了、无有觉慧、无所知故,於其所犯起无犯想而犯众罪。如是名为由无知故,犯所犯罪。
云何名为由放逸故犯所犯罪?謂如有一,於所犯罪虽復解了,有其觉慧,亦有所知,而住忘念、住不正知;彼由如是不住念故,如无所知而犯众罪。如是名为由放逸故,犯所犯罪。
云何名为烦恼盛故犯所犯罪?謂如有一,於其所犯虽復解了,有其觉慧,亦有所知,而彼本性貪瞋癡等極为猛利;彼由猛利貪瞋癡故,虽知是事所不應为,烦恼纏逼不自在故,而犯众罪。如是名为烦恼盛故,犯所犯罪。
云何名为由輕慢故犯所犯罪?謂如有一,於所犯罪虽復解了,有其觉慧,亦有所知,而彼信解極为下劣,无有強盛宿善因行;由其信解極下劣故,於沙門性、於般涅槃无有顧戀,於佛法僧无敬无憚,无有羞恥,不樂所學;由輕慢故,隨其所欲广犯众罪。如是名为由輕慢故,犯所犯罪。当知此中,无知放逸所犯众罪,是不染污。由烦恼盛及以輕慢所犯众罪,是其染污。
由五因缘,当知所犯成下中上三品差別。何等为五?一、由自性故;二、由毀犯故;三、由意樂故;四、由事故;五、由积集故。
由自性者,謂他胜罪聚是上品罪,众餘罪聚是中品罪,所餘罪聚是下品罪。復有差別。謂彼胜、众餘是重品罪,隕墜、別悔是中品罪,惡作罪聚是輕品罪。如是應知由自性故,诸所犯罪成下中上三品差別。
由毀犯者,謂无知故及放逸故,所犯众罪是下品罪;烦恼盛故,所犯众罪是中品罪;由輕慢故,所犯众罪是上品罪。如是應知由毀犯故,诸所犯罪成下中上三品差別。
由意樂者,謂由下品貪瞋癡纏所犯众罪,是下品罪;若由中品,是中品罪;若由上品,是上品罪。如是應知由意樂故,诸所犯罪成下中上三品差別。
由事故者,謂虽现行相似意樂,而由其事非一類故,應知所犯成下中上三品差別。如以瞋纏,於傍生趣所有众生故思殺害,生隕墜罪。即以如是相似瞋纏,或於其人、或人形状、非父非母故思殺害,生他胜罪,非无間罪。即以如是相似瞋纏,於人、父母故思殺害,生他胜罪及无間罪。如是應知由事別故,诸所犯罪成下中上三品差別。
由积集者,謂如有一,或犯一罪,不能如法速疾悔除,或二、或三、乃至或五。如是應知由积集故,成下品罪。从此已後,或犯十罪、或犯二十、或犯三十,乃至或犯可了数罪,不能如法速疾悔除。如是應知由积集故,成中品罪。若所犯罪其数无量,不可了知我今毀犯如是量罪。如是應知由积集故,成上品罪。
云何應作?謂若於彼由不作故,及加行故,便成毀犯。此所應作略有五种。一、於村邑所應作事,二、於道場所應作事,三、於善品所應作事。即此善品所應作事,復有二种。一者、資糧所應作事,二者、清净所應作事。如是資糧所應作事,如声闻地说十三种所有資糧。如是清净所應作事,如声闻地说修作意。又於城邑所應作者,謂或为己衣服等事,入於聚落;或復为於佛法僧事、同梵行事。或为未信令其生信,其已信者倍令增長,入於聚落。与此相違,所有能障五應作事,如其所應,当知五种不應作事。
云何无犯?謂五因缘令无所犯。何等为五?謂於根門密护而住,飲食知量,初夜後夜常不睡眠勤修胜行,正知而住。如是名为第一因缘。又於沙門,起其上品精勤顧戀;於其大師、诸有智者同梵行所,起其上品愛樂恭敬;於现行罪,发起猛利增上慚愧。如是名为第二因缘。又少財物、少事、少业,不多怱務。如是名为第三因缘。又住喜足;於犯不犯能善了知;不与道俗交遊縱蕩;專修善品,曾无間隙。如是名为第四因缘。又初修业,癡狂心亂,痛恼所逼。如是名为第五因缘。当知由此五因缘故,从初不犯。
云何還净?謂如有一,隨所犯罪,即便生起五种惡作。五支所攝不放逸行以为依止,由五种相,除彼所生五种惡作。云何生起五种惡作?一者、由我毀犯净戒因缘,於後定当深自懇責,生起惡作;二者、由我毀犯净戒因缘,定当为他诸天呵責,生起惡作;三者、由我毀犯净戒因缘,定为大師及诸有智同梵行者当共呵責,生起惡作;四者、由我毀犯净戒因缘,定遍方维惡名、惡称、惡声、惡頌彰显流布,生起惡作;五者、由我毀犯净戒因缘,身壞已後,必定当墮诸惡趣中,生起惡作。五支所攝不放逸行,如声闻地應知其相。謂前際俱行、後際俱行、中際俱行、初时所作及俱隨行。云何由五种相,除彼所生五种惡作?一者、世尊所说正法,皆有因缘,亦有出离,是故所犯容可還净。由是除遣所生惡作。二者、由彼无知、放逸、烦恼熾盛及以輕慢犯所犯罪,即此无知乃至輕慢,我已斷滅;所有正智乃至尊敬,我已生起。由是除遣所生惡作。三者、当来无犯意樂,我已生起,由是除遣所生惡作。四者、我已於诸有智同梵行所发露悔滅。由是除遣所生惡作。五者、我於佛善说法毘柰耶中既出家已,虽越學处而能悔滅,極为善哉。然薄伽梵,以无量門呵毀所起相續惡作为盖、为障,我今於彼多住堅執,不能除遣,非極善哉。了知此已,由是除遣所生惡作。如是名为所犯還净。
復次,應知略有五毘柰耶所隨行法,依毘柰耶勤學苾芻,隨行於彼。云何为五?一者、安住,二者、居处,三者、所依,四者、受用,五者、羯磨。
云何安住?謂依毘柰耶勤學苾芻,應当安住五种想住。何等为五?一者、若入聚落,應当安住入牢獄想。二者、若在道場,常当於己住沙門想。應知此中沙門想者,謂我於今色形別異,棄捨俗相,我已受持壞色等事。广说如经,審諦观察二十二处。三者、若飲食时,常当安住为療病想。四者、若处遠离,於眼所識色、耳所識声等,應住盲聾瘖瘂等想。五者、若寢息时,当起难保曠野林中驚怖鹿想。依毘柰耶勤學苾芻,常当安住是五想住。於此想住既安住已,虽现受用堪为國王所受衣服、飲食、臥具,而不墮受欲樂行邊。
云何居处?謂五居处。一、苾芻居处,二、苾芻尼居处,三、外道居处,四、杂染居处,五、无杂染居处。苾芻居处者,謂於是处,有诸苾芻下中上座之所居止。苾芻尼居处者,謂於是处,有苾芻尼如前三种之所居止。外道居处者,謂於是处,种种外道之所居止,謂离繫、净命、波輸鉢多,如是等類。杂染居处者,謂於是处,一切羯磨皆不施設,或但施設一分羯磨。无杂染居处者,謂於是处,具足施設一切羯磨。又无杂染苾芻居处,應知众会安立整肅;若有杂染苾芻居处,應知众会安立混杂。诸有愛樂所學苾芻,於有杂染苾芻居处,應故思擇棄捨利養,棄捨恭敬,不應止住。除有危难,暫时依附;或行道路,暫时止息;或为拔彼诸苾芻众出不善处,安置善处。於苾芻尼众所居处,不應止住。除如前说三种因缘。外道居处,当知亦尔。於无杂染苾芻居处,虽正思擇尽寿止住,而應常懷覊旅之想。若有苾芻,虽住如是诸所居处,應懷种种慮恐处想。虽住如是无譏嫌处,而常慮恐为诸有智同梵行者之所譏嫌。
云何所依?謂五所依。何等为五?一、村田所依,二、居处所依,三、補特伽罗所依,四、诸衣服等資具所依,五、威儀所依。若依村、城、地方分所而得安住,應知是名村田所依。若依園林、或诸寺院经行处等而得安住,應知是名居处所依。若依施主、軌範、親教、諫誨、憶念、教授、教誡、说正法者而得安住,應知是名補特伽罗所依。若依順道,或麁、或妙,隨所獲得衣服、飲食、病缘醫藥、資身众具而得安住,應知是名诸衣服等資具所依。若依是处,於时时間,身四威儀如其所樂得安樂住,應知是名威儀所依。若依如是所依而住,終不为其苦恼非圣无义所引困弊匪宜損害自己。
云何受用?謂有五种不净受用,及有五种清净受用。云何五种不净受用?一者、受用窣堵波物。非遭重病,設遭重病有餘方計。二者、受用诸僧祇物。非僧授与,非墮鉢中,非彼分攝。三者、受用他別人物。不从彼得,非彼所許,隨意受用。四者、受用非委信物。謂非委信補特伽罗,一切所有不應受用。五者、受用诸便秽等所染污物。或由習近減诸善法,增不善法;或習近时,令诸世間生起譏诃,令诸世間共所厭賤,未生信者令倍不信,已生信者令其變異。是名五种不净受用,於毘柰耶勤學苾芻,應当遠离。与此相違,應知五种清净受用,於毘柰耶勤學苾芻,應当受用。如是遠离不净受用,於净受用隨行苾芻,能善酬報所有信施。
云何羯磨?謂一切羯磨略有四种。一者、单白羯磨,二者、白二羯磨,三者、白四羯磨,四者、三語羯磨。此四羯磨,略有二事为所依处。一、有情数事为所依处,二、无情数事为所依处。有情数事为所依处者,謂出家羯磨,若受具足羯磨,若補特伽罗同意羯磨,若出罪羯磨,若舉羯磨,若擯羯磨,若兩安居受七、二十、四十夜等所有羯磨。如是或为攝受有情,或为折伏有情,施設羯磨,是名有情数事为所依处羯磨。无情数事为所依处者,謂受持衣鉢羯磨,若持羯絺那衣护衣不捨羯磨,若結界羯磨,若净稻穀同意羯磨。如是等類所有羯磨,当知是名无情数事为所依处羯磨。又此羯磨,当知或有二众所作,或有四众所作,或有十众所作,或有二十众所作,或有四十众所作,或有合众所作。二众所作者,謂一苾芻,對一苾芻三说別悔羯磨,发露悔除或隕墜罪、或惡作罪等。四众所作者,謂如有一犯麁罪已,於四人前发露悔除羯磨。十众所作者,謂受具足羯磨。二十众所作者,謂出苾芻众餘罪羯磨,及苾芻尼受具足羯磨。四十众所作者,謂出苾芻尼众餘罪羯磨。合众所作者,謂增長羯磨,若恣舉羯磨,或餘所有种類羯磨。是四羯磨,由事差別成无量种。广说應知如毘柰耶摩怛理迦。如是解了所有羯磨,於毘柰耶勤學苾芻隨羯磨行,於所犯罪而得善巧,於罪出离亦得善巧。避护自身,令得清净,离诸罪过。
復次,於毘柰耶勤學苾芻,應知有五違逆學法,應当遠离;復有五种隨順學法,應当受持。
云何为五違逆學法?一者、障礙,二者、像似正法,三者、惡友,四者、愚戇烦恼熾盛,五者、宿世資糧其力薄弱。
云何障礙?謂有五障。一、增上戒障,二、增上心障,三、增上慧障,四、往善趣障,五、利養寿命所作事障。
云何名为增上戒障?謂如有一,或是奴婢,或是獲得,或有所言,广说一切障出家法而与相應,如是名为增上戒障。
云何名为增上心障?有十一障,当知名为增上心障。謂数与众会为初,处分居处为後。
云何名为增上慧障?謂於正法及说法師不起恭敬,陵懱正法及说法師,輕賤自己,於法慳悋,障他正法,令背正法、毀謗正法。如是等類,当知皆名增上慧障。
云何名为往善趣障?謂如有一,惡欲、邪见、多诸忿恨,乃至广说。如是色類順诸惡趣受學转法,当知是名順惡趣障。
利養障者,謂隨所行,令未信者更增不信,其已信者能令改變,不樂功德,不时时中精勤修習施福业事,不樂为他引攝所有利益安樂,如是等類。寿命障者,謂不謹慎遠避惡象,广说乃至不善遠离有災有疫诸惡國土,又不遠离诸因诸缘,未尽寿量能令夭歿,如是等類。所作事障者,謂能障礙營衣鉢等所有事业。如是一切,總攝为一,應知说名利養寿命所作事障。
云何名为像似正法?謂略有二种像似正法。一、似教正法,二、似行正法。
若於非法生是法想,显示非法以为是法,令他於中生正法想,如是法教實故、諦故,非是正法,而復像似正法显现,是故名为似教正法。
若广为他如是宣说,令他受學,亦自修行,妄起法想,習诸邪行,而自憍慢,称言我能修是正行。應知是名似行正法。
为广宣说像似正法,復说中間嗢拕南曰:
初法等五种、次根等诸见、非处惡作等、後暴惡戒等。
诸以如来所说法教相似文句,於诸经中安置偽经,於诸律中安置偽律,如是名为像似正法。又由增益或損減见,增益虛事,損減實事。由此方便,於无常等种种义門,广为他人宣说開示,如是如是自他習行,如是亦名像似正法。又於宣说補特伽罗所有经典,邪取分別说有真實補特伽罗,如是亦名像似正法。又於种种假有法中,宣说開示为實有性,如是亦名像似正法。又於遠离一切戲論究竟涅槃,分別为有、或为非有,说为有性、或非有性,如是亦名像似正法。
又有一類補特伽罗,作如是说:世尊宣示称揚讚歎密护根門,由是因缘,寧不視色,乃至於法不以意思。而不繫念观視众色,乃至以意思惟诸法,如是亦名像似正法。又闻世尊宣示称歎簡靜而住,便作是言:寧无咎責,不測量他。於應毀者而不呵毀,於應讚者亦不称讚,而不有所呵毀称讚,如是亦名像似正法。又闻世尊宣示称歎和气軟語,便作是言:受默然戒,都无言说,为極善哉。如是亦名像似正法。又闻世尊宣示称歎節量衣食,便作是言:斷食而住,露体而行,最为妙善。如是亦名像似正法。又闻世尊宣示称歎离諠杂住,息诸言说及以事业,便作是言:棄捨臥具,寂靜閑居,无所修習,为極美妙。如是亦名像似正法。又闻佛说:心將导世間,心營造一切,隨心所生起,皆自在而转。於如是等诸经义趣不如實知,或有一類由惡取執,作如是言:唯有一識馳流生死,无二无別。如是亦名像似正法。又闻佛許持戒士夫補特伽罗,受百味食、百千衣服障道妙欲,設此品類正受用时,亦不为障。或有一類由惡取執,作如是言:世尊所说障道诸欲,若有習近,不足为障。如是亦名像似正法。又闻佛说:诸阿罗汉於现法中,於食、言说、蘊、界、处等,不捨不取,不如實知。便作是说:如我解佛所说法者,阿罗汉僧於其死後无所觉了。如是亦名像似正法。復有一類,不如實知世俗、胜义二諦道理,違二諦理,作如是言:诸蘊无我,云何无我造作诸业,令我觸證。應知亦名像似正法。復有一類,本性愚癡,多行謗毀。彼於九种內正住心不如實知,於諦观行、念住观行不如實知。由不知故,为他宣说:唯信解作意是奢摩他品,唯信解作意是毘鉢舍那品,唯信解作意能得究竟。自亦習行如是相行。当知亦名像似正法。
復有一類,非处惡作,而不思惟。当知亦名像似正法。復有一類,於其读诵、观行、作意皆有堪能,而樂僧事,亦於其中见胜功德,为他宣说。当知亦名像似正法。復有一類,於戒、於修有所堪能,而於惠施见胜功德。遊歷诸方,於自禁戒所遮止处,多有毀犯,集诸財物奉佛法僧。当知亦名像似正法。復有一類,於善说法毘柰耶中既出家已,展转相引,專以聽闻为其究竟。当知亦名像似正法。復有一類,见诸苾芻大族大福,多獲衣等所有利養,捨少欲等而往其所,恭敬敘慰现親誨喻,令新苾芻邪心动作。当知亦名像似正法。復有一類,棄捨如来所说甚深空性相應所有经典,專樂習學隨順世間文章呪術,而不自察懷聰明慢,又欲令他知己聰敏。当知亦名像似正法。
復有一類,折伏暴惡及诸犯戒,为欲於彼暴惡犯戒作不饒益,发起惡思。当知亦名像似正法。復有一類,搆集种种矯詐威儀。当知亦名像似正法。復有一類,以解世間文章呪術,多求多獲所有利養,当知亦名像似正法。復有一類,損恼於他,以其非法积聚財宝,作有罪福。当知亦名像似正法。又即於彼能引无义像似正法,以诸因缘開示建立。当知亦名像似正法。如是一切像似正法,應知皆是違逆學法。
惡友性相,广说應知如声闻地及菩萨地。又略说者,若於放逸、或於惡行、或於下劣诸善功德而相勸勵,應知是類總名惡友。
若诸昧劣愚癡种類所有猛利長时烦恼,是名愚戇烦恼熾盛。
若於宿世信等善法不修習故,於现法中信等微弱,虽極精懇,然无力能即於现法獲得涅槃。当知是名宿世資糧有所闕故,於现法中其力薄弱。
是名五种違逆學法。
与此相違,應知五种隨順學法,成就彼故,於毘柰耶勤學苾芻、能正修集一切所學。成就如是隨順法者,復有五法能防戒蘊。一、正出家,二、善请问,三、審观察,四、修對治,五、任持信。不厄於債而求出家,如前广说,唯求涅槃、愛樂所學而求出家。当知如是名正出家。既出家已,於犯、无犯及還净中,若有苾芻持经律論,其所未了躬往请決,彼便開曉。当知如是名善请问。於自尸罗三时观察,或初日分、或中日分、或後日分。若见无犯,便生欢喜,晝夜精勤隨學而住;若见有犯,即便速疾如法悔除。当知如是名審观察。於时时間,初夜、後夜、或晝日分,思惟、修習所有貪等烦恼對治,非唯聽闻尸罗言教便生喜足。当知如是名修對治。深信有犯当不愛果,深信无犯当来愛果,当知如是名任持信。又正出家为所依止,作餘四事。由正请问,終不毀犯无知故犯;由審观察,終不毀犯放逸故犯;由修對治,終不毀犯烦恼熾盛故有所犯;由任持信,終不毀犯輕慢故犯。依止如是五种法故,能防戒蘊,名善防护。
復次,於毘柰耶勤學苾芻,由有五种寂靜法故,能滅诸惡。云何为五?一者、柔和易可共住,二者、斷,三者、斷支,四者、敬事,五者、滅諍。何等柔和易可共住?謂如经说,略有六种可愛樂法。何等为斷?謂诸人天所有四轮。何等斷支?謂五斷支。何等敬事?謂敬事大師,广说乃至无有放逸。何等滅諍?謂七滅諍法。
当知此中,由依身等,於同梵行现行非愛;又於僧祇共有財物不平受用;又有戒、见不同分法。由依此故,难可共住,性不柔和,心常展转互相经構。如是名为可愛樂法之所對治。与此相違,由其白品三种因缘,当知即是建立六种可愛樂法。由其第一,建立三种;由其第二,建立第四;由其第三,建立第五及以第六。又於此中,所有令他獲得可愛利益安樂正现在前身等诸业,名慈善友。若物可令清净受用,此物名为如法利養。若物不依邪命非法方便獲得,此物名为如法所得。若物已置在於鉢內,当知此物名墮鉢中。若物虽未置於鉢中,而將欲置,当知此物名鉢所攝。若所受食不偏精妙,亦不偏多,共食所食,显露而食,不私密食,乃至唯有可充腹食亦共分布,終不故思隱障处食,亦不閉門而有所食,恐他飢乏来至希求不得分給,当知是名平等受用。圣所愛戒差別分別,如攝異門應知其相。出世正见差別分別,即攝事分應知其相。又由二相成可樂性。一、体彼有德而尊重故;二、荷彼有恩而慰意故。又可樂性有二差別。一者、未生令其得生;二者、生已当倍增广。應知此中,尊重增上,謂体彼有德。慰意增上,謂財法二攝。彼二增上,謂善和合。和合增上,謂心无擾恼。遠离貪等所有擾恼,名曰无違。和合方便共为一事,名曰无諍。和同水乳,名一趣性。
又处所圓滿、教导圓滿、正行圓滿、資糧圓滿为所依止,應知建立人天四轮。
五种妙好所住方处,名处所圓滿。广说應知如声闻地。
正士善友,名教导圓滿。广说應知如声闻地及菩萨地。
由五种相自发正願,名正行圓滿。何等为五?一、於正教授能敬順取;二、行无違逆;三、如實自显;四、其教授師,隨所獲得精麁衣服、飲食、臥具,便生喜足;五、无間、殷重二种加行,樂斷樂修,乃至修習四种苾芻愛取對治。
又宿所作福補特伽罗,宿世善根增上力故,應知有五相果胜利。
謂宿所作福增上力故,安住二种可愛果報。一、內,二、外。
內可愛果報者,謂長寿久住、妙色端严、无病、少恼、非僕、非女、非半擇迦、智慧猛利、发言威肅、具大宗葉。
外可愛果報者,謂生富貴家,如经广说大富、大翼、有大侍衛。是名第一宿所作福相果胜利。
又宿所作福增上力故,得善安住,非诸魍魎、藥叉、非人、守宅神等能为障礙。謂於財位不作障礙,或於寿命不作障礙。是名第二宿所作福相果胜利。
又宿所作福增上力故,性於善法心能趣入,修習无怠。是名第三宿所作福相果胜利。
又宿所作福增上力故,性於惡行深自懇愧,虽作惡已,时时发起猛利悔心。由此因缘,令已作惡现在微劣,於当来惡能永遠离。是名第四宿所作福相果胜利。
又宿所作福增上力故,一切事业方便加行意趣伎能展转昌盛,凡所施为无不敬順,少用功力,多有成辦。是名第五宿所作福相果胜利。
如是四种天上诸天、人中诸人所有止观胜妙車轮,隨有所闕,其車不转。
又依應所得义深生信解,於師長前如實自显,身有勇悍,心有勇悍,堪能領解善说、惡说所有法义。如其次第,應知建立五种斷支。隨闕一支,斷不成辦。
又於最初,應当勉勵敬事大師。謂能宣说增上戒學、增上心學、增上慧學所有法教。次應敬事其所说法。次修習法隨法行时,應当敬事依增上戒与毘柰耶相應學处。次應敬事依增上心及增上慧教誡教授。於时时間,修財供養及法供養。應知此中財法供養,謂同居止及同受用。次於靜慮修三摩地。从此无間,隨无愛味通達諦理,永尽诸漏,无有放逸。如是七种敬事差別,次第應知。又由三相,應知敬事。由能体彼功德胜利,故起尊重;隨所体悉,以身語意三种正行而修恭敬;復設种种幢幡盖等而为供養。
有诸同梵行者,舉餘同梵行者所犯众罪,即於现前四目相對,而以其實,不以非實,乃至广说。彼於未了正解了时,便更无犯;更无犯故,是诸苾芻,由见闻疑,不應重舉前所犯事,如是諍事便得除滅。
有诸苾芻,见餘苾芻犯罪时節,別於後时,彼犯罪者忘自所犯,其见犯者記彼所犯,便舉是事,问言:汝憶自所犯不?彼乃答言:我都不憶。彼既不憶,不可自悔妄言我憶,非无悔言能离惡作。既被他舉,故信順他,應从众僧求乞憶念毘柰耶想,及以清净。尔时众僧信诸苾芻,与彼清净,彼犯罪者得离惡作,是诸苾芻,不應重舉前所犯事,如是諍事便得除滅。
復有苾芻,由癲狂故,现行众多非沙門法、不隨順法,彼由此事,故不成犯。復有一類无知苾芻,謂彼成犯,非处舉发。有诸苾芻,为防未来教示憶念,令得自心,還从众僧求乞不癡毘柰耶想,及以清净。彼闻是已,即便求乞。尔时众僧,應斷如是補特伽罗不成於犯,僧和合住,唱与清净。无知苾芻既闻是已,不復重舉前所犯事,如是諍事便得除滅。
復有苾芻,於众僧中舉苾芻罪,其能舉者起有犯想,彼所舉者起无犯想。由无犯想,便自称言:我无所犯。能舉者云:長老豈不曾作如是如是事耶?彼遂誠言:我不曾作。能舉復云:彼先已犯,今得舉发猶不了故,仍言不犯。尔时众僧,便为尋求事之自性为犯不犯,待得實已,当如法斷,如是諍事便得除滅。
有異住处众多苾芻,於所犯罪互生疑諍,或言有犯,或言无犯,或言是重,或言是輕。有別住处众数过前,或望彼众,此多慧解,受持三藏。彼應就此请決所疑,令到究竟,如是諍事便得除滅。
復有苾芻,既犯罪已,自惡作纏之所激发,遂成憂悴,慮他舉发,便如法悔,由此一切諍事除滅。
有多苾芻,互相舉罪,各为憍慢之所執持,不欲展转相對发露,專事离散,二部別居。各作是言:彼既不肯来對我众发露悔滅,我等何为輒就彼众发露悔滅。彼此部中,各應推一有智众首,共稟所言補特伽罗,同往他众,許其发露悔滅所犯,如是諍事便得除滅。
如是諍事略有四种,應知除滅亦有四种。
云何名为四种諍事?一者、他舉諍事,二者、互疑諍事,三者、自舉諍事,四者、互舉諍事。
何等復名四种除滅?一者、願出所犯除滅;二者、施与清净除滅;三者、許求實性除滅;四者、各各发露除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