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
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译
瑜伽師地論
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
彌勒菩萨说
攝決擇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三
復次,由五因缘,殺生成重。何等为五?一、由意樂,二、由方便,三、由无治,四、由邪執,五、由其事。
若由猛利貪欲意樂所作,猛利瞋恚意樂所作,猛利愚癡意樂所作,名重殺生。与此相違,名輕殺生。若有念言:我應当作、正作、已作。心便踊躍,心生欢悅;或有自作,或復勸他,於彼所作称揚讚歎,见同法者意便欣慶,長时思量、長时蓄积怨恨心已方有所作,无間所作、殷重所作;或於一时頓殺多類;或以堅固发业因缘而行殺害;或令恐怖无所依投,方行殺害;或於孤苦、貧窮、哀慼、悲泣等者而行殺害,如是一切,由方便故,名重殺生。若唯行殺,不能日日乃至極少持一學处;或亦不能於月八日、十四、十五及半月等,受持齋戒;或亦不能於时时間惠施作福、问訊礼拜、迎送合掌和敬业等;又亦不能於时时間獲得猛利增上慚愧,悔所作惡;又不證得世間离欲,亦不證得真法现观。如是一切,由无治故,名重殺生。若诸沙門、或婆罗門,繼邪祠祀,隨忍此见,執为正法而行殺戮。由邪執故,名重殺生。又作是心:殺羊无罪,由彼羊等为資生故,世主所化。诸如是等依止邪见而行殺害,皆邪執故,名重殺生。若有殺害大身众生,此由事故,名重殺生。或有殺害人或人相,或父或母,及餘尊重;或有殺害归投委信,或诸有學、或诸菩萨、或阿罗汉、或诸独觉;或於如来作殺害意惡心出血,如来性命不可殺故。如是一切,由其事故,名重殺生。
与如上说因缘相違而殺生者,名輕殺生。
復次,当说不与取等,由其事故,輕重差別。餘隨所應,如殺應知。
復次,若多劫盜,名重不与取。如是若劫盜妙好,劫盜委信,劫盜孤貧,劫盜佛法出家之众;若入聚落而行劫盜,劫盜有學、或阿罗汉、或诸独觉、或復僧祇、或佛靈廟所有財物。如是一切,由其事故,名重不与取。
復次,行不應行中,若母母親委信他妻,或住禁戒、或苾芻尼、或勤策女、或復正學。如是一切,由其事故,名重欲邪行。非支行中,若於面門。由其事故,名重欲邪行。非时行中,若受齋戒,若胎圓滿、若有重病。由其事故,名重欲邪行。非处行中,若佛靈廟、若僧伽蓝。由其事故,名重欲邪行。
復次,若为誑惑多取他財,若妙若胜而说妄語。由事重故,名重妄語。若於委信、若父若母,广说如前乃至佛所而说妄語。由事重故,名重妄語。或有妄語令他殺生,損失財物及与妻妾,此若成辦極重殺生、重不与取、重欲邪行。此由事重,名重妄語。或有妄語能破壞僧,於诸妄語此最尤重。
復次,若於長时积習親愛而行破壞。此由事重,名重离間語。或破壞他,令离善友、父母、男女,破和合僧。若离間語,能引殺生、或不与取、或欲邪行。如前所说道理應知。如是一切,由事重故,名重离間語。
復次,若於父母及餘師長发麁惡言。由事重故,名重麁惡語。或以不實不真妄語,现前毀罵呵責於他。由事重故,名重麁惡語。
復次,凡诸綺語隨妄語等,此語輕重,如彼應知。若依斗訟、諍競等事而发綺語,亦名为重。若以染污心,於能引无义外道典籍承诵、讚詠、广为他说。由事重故,名重綺語。若於父母、眷屬、師長調弄輕笑,现作語言不近道理。亦由事重,名重綺語。
復次,若於僧祇、佛靈廟等所有財宝,起貪欲心。由事重故,名重貪欲。若於己德起增上慢,自謂智者,乃於國王、大臣、豪貴、所尊師長及诸聰叡同梵行等,起增上欲,貪求利養,名重貪欲。
復次,若於父母、眷屬、師長,起損害心。由事重故,名重瞋恚。又於无过、貧窮、孤苦、可傷愍者,起損害心。由事重故,名重瞋恚。又於誠心来归投者及有恩所,起損害心。由事重故,名重瞋恚。
復次,若於一切餘邪见中,诸有能謗一切邪见,此謗一切事門转故,名重邪见。又若有见,謂无世間真阿罗汉、正至、正行,乃至广说。如是邪见,由事重故,名重邪见。
除如上说所有诸事,隨其所應,与彼相違,皆名为輕。
復次,殺生所引不善诸业,或有是作而非增長,或有增長而非是作,或有亦作亦復增長,或有非作亦非增長。初句,謂无識別童稚所作,或夢所作,或不思而作,或自无欲他逼令作。或有暫作,續即還起猛利悔心及厭患心,懇責遠离,正受律儀,令彼微薄,未与果報,便起世間离欲之道,損彼种子;次起出世永斷之道,害彼种子令无有餘。增長而非作者,謂如有一,为害生故,於長夜中数隨尋伺。由此因缘,彼遂增長殺生所引惡不善法,然不能作殺生之业。亦作亦增長者,謂除先所说作非增長、增長非作,所餘一切殺生业相。非作非增長者,謂除上尔所相。如是所餘不与取等乃至綺語,隨其所應,如殺應知。
於貪欲、瞋恚、邪见中,无有第二增長而非作句,於初句中无有不思而作及他逼令作,餘如前说。
復次,若於殺生親近数習多所作故,生那落迦,是名殺生異熟果。若从彼沒,来生此間人同分中,寿量短促,是名殺生等流果。於外所得器世界中,飲食果藥皆少光澤,勢力異熟及与威德並皆微劣,消變不平,生長疾病。由此因缘,无量有情未尽寿量,非时中夭,是名殺生增上果。所餘业道,異熟、等流二果差別,如经應知。
增上果,今当说。若器世間众果尠少,果不滋長、果多朽壞、果不貞實,多无雨澤,诸果乾枯,或全无果。如是一切,名不与取增上果。若器世間多诸便秽泥糞不净,臭处迫迮,多生不净臭惡之物,凡诸所有皆不可樂。如是一切,名欲邪行增上果。若器世間農作、行船、世俗事业不甚滋息,殊少便宜,多不諧偶,饒诸怖畏恐懼因缘。如是一切,是妄語增上果。若器世間其地处所,丘坑間隔,險阻难行,饒诸怖畏恐懼因缘。如是一切,是离間語增上果。若器世間其地处所,多诸株杌、荊棘、毒刺、瓦石、沙礫,枯槁无潤,无有池沼,河泉乾竭,土田鹹鹵,丘陵坑險,饒诸怖畏恐懼因缘。如是一切,是麁惡語增上果。若器世間所有果樹果无的当,非时結實,时不結實,生而似熟,根不堅牢,勢不久停,園林池沼多不可樂,饒诸怖畏恐懼因缘。如是一切,是綺語增上果。若器世間一切盛事,年时日夜月半月等漸漸衰微,所有气味唯減不增。如是一切,是貪欲增上果。若器世間多诸疫癘、災橫、擾恼、怨敵、驚怖、師子、虎狼、杂惡禽獸、蟒蛇、蝮蝎、蚰蜒、百足、魍魎、藥叉、诸惡賊等。如是一切,是瞋恚增上果。若器世間所有第一胜妙华果悉皆隱沒,诸不净物乍似清净,诸苦恼物乍似安樂,非安居所、非救护所、非归依所。如是一切,是邪见增上果。
復次,如世尊言:殺有三种。謂貪瞋癡之所生起,乃至邪见亦復如是。此差別义,云何應知?
若为血肉等,殺害众生。或作是心:殺害彼已,当奪財物。或受他雇、或为報恩、或友所攝、或希为友、或为衣食,奉主教命而行殺害。或有謂彼能为衰損,或有謂彼能障財利,而行殺害。如利衰,毀譽、称譏、苦樂,隨其所應,当知亦尔。如是一切,名貪所生殺生业道。
復次,若謂彼於己樂为无义,而行殺害。或念彼於己曾为无义,或恐彼於己当为无义,或见彼於己正为无义,而行殺害;广说乃至於九恼事,皆如是知。如是一切,名瞋所生殺生业道。復次,若計为法而行殺害,謂己是餘众生善友,彼因我殺,身壞命終当生天上。如是殺害,从癡所生。或作是心:为尊長故,法應殺害。或作是心:诸有誹毀天梵世主,罵婆罗門,法應殺害。如是心殺,从癡所生。或計殺生作及增長无異熟果,为他開演勸行殺业,彼由勸故,遂行殺事。时彼勸者所得殺罪,从癡所生。此後所说从癡所生殺业道理,诸餘业道乃至邪见,当知亦尔。或有妄計以其父母親愛眷屬擲置火中,斷食、投巖、棄於曠野,是真正法。如是一切,名癡所生殺生业道。
復次,若於他財食饕餮而取。是不与取,貪欲所生。或受他雇而行劫盜,或恩所攝、或祈後恩、或为衣食奉主教命、或为称譽、或为安樂而行劫盜。如是一切不与取业,皆貪所生。
復次,若作是思:彼於我所樂行无义,广说乃至九恼害事增上力故,而行劫盜。不必貪著彼所有財,不必希求诸餘財物。是不与取,瞋恚所生。或憎他故,焚燒聚落舍宅財物珍玩資具,当知彼觸瞋恚所生,盜相似罪,或更增強。或憎彼故,令他劫奪,破散彼財。他受教命依行事时,彼能教者不与取罪,从瞋恚生。
復次,若作是心:为尊長故而行劫盜,是为正法。名癡所生不与取罪。或作是心:若有誹毀天梵世主,罵婆罗門,法應奪彼所有財物。此不与取亦从癡生。或作是心:若为祠祀、为祠祀支、为祠祀具,法應劫盜。是不与取亦从癡生。
復次,若有见闻不應行事,便不如理分別取相,遂貪欲纏之所纏縛而行非法,名貪所生欲邪行罪。或受他雇竊行媒嫁,由此方便行所不行,彼便獲得貪欲所生欲邪行罪。或欲攝受朋友知識,或为衣食承主教命,或为存活希求財穀金銀珍宝,而行邪行。如是一切,名貪所生欲邪行罪。
復次,若作是思:彼於我所樂行无义,广说乃至九恼害事以为依止,而行邪行。非彼先有欲纏所纏,然於相違非所行事,为報怨故勉勵而行,名瞋所生欲邪行罪。或憎彼故,以彼妻妾令他毀辱,彼若受教行欲邪行,便觸瞋恚所生相似欲邪行罪,或更尤重。如是一切欲邪行罪,名瞋所生。
復次,若作是心,母及父親,或他婦女命为邪事,若不行者便獲大罪,若行此者便獲大福。非法謂法而行邪行,名癡所生欲邪行罪。
復次,若为利養而说妄語,或怖畏他損己財物、或为称譽、或为安樂而说妄語。如是一切,名貪所生妄語业道。若有依止九恼害事而说妄語,名瞋所生妄語业道。若作是心:为诸尊長、或復为牛、或为祠具,法應妄語。如是妄語,从癡所生。若作是心:诸有沙門、若婆罗門,違背诸天、違梵世主、違婆罗門,於彼妄語称順正法。如是妄語,名癡所生妄語业道。若作是計:於法法想,於毘奈耶毘奈耶想,以覆藏想妄語破僧,无有非法。如是妄語亦从癡生。
如妄語业道,离間、麁惡二語业道,隨其所應,当知亦尔。
復次,若为戲樂而行綺語,或为显己是聰叡者而行綺語,或为財利称譽安樂而行綺語,名貪所生綺語业道。若有依止九恼害事而说綺語,名瞋所生綺語业道。若有於中为求真實、为求堅固、为求出离、为求於法而行綺語,名癡所生綺語业道。
復次,若有於他非怨有情財物資具,先取其相,希望追求增上力故,起如是心:凡彼所有願当屬我。又从貪愛而生貪愛,名貪所生貪欲业道。
若於他財不計为好,但九恼事增上力故,起如是心:凡彼所有皆当屬我。又从瞋恚而生貪愛,名瞋所生貪欲业道。
若作是計:诸有欲求魯達罗天、毘瑟笯天、释梵世主众妙世界,注心多住獲大福祐。作如是意注心多住,名癡所生貪欲业道。
若为財利称譽安樂,於他有情起損害心,非於彼所生怨憎想,謂彼長夜是我等怨。又从貪愛而生瞋恚,名貪所生瞋恚业道。
復次,若九恼事增上力故,从怨對想起損害心,名瞋所生瞋恚业道。若住此法及外道法,所有沙門、若婆罗門憎惡他见,於他见所及懷彼见沙門、婆罗門所起損害心,名癡所生瞋恚业道。
復次,若作是心:诸有此见撥无施与,乃至广说彼於王等獲大供養及衣服等。即以此义增上力故,起如是见,名貪所生邪见业道。
若作是心:有施、有愛,乃至广说如是见者違害於我,我今不應与怨同见。彼由憎恚,起如是见:无施、无愛,乃至广说。名瞋所生邪见业道。
若不如理於法思惟、籌量、观察,由此方便所引尋伺,发起邪见,名癡所生邪见业道。
復次,殺生业道三为方便,由瞋究竟。如殺业道,麁語、瞋恚业道亦尔。不与取业道三为方便,由貪究竟。如不与取,邪行、貪欲业道亦尔。除其邪见,所餘业道三为方便,由三究竟。邪见业道三为方便,由癡究竟。
復次,殺生、邪行、妄語、离間、麁語、瞋恚,此六业道有情处起。不与而取、貪欲业道,資財处起。綺語业道,名身处起。邪见业道,诸行处起。
復次,由三因缘,不善业道成極圓滿惡不善性。何等为三?一、自性过故;二、因缘过故;三、塗染过故。
此中殺生所引思,乃至邪见所引彼相應思,如是一切染污性故、不善性故,由自性过说名为惡。
若以猛利貪欲、瞋恚、愚癡纏所发起,即此亦名由因缘过,成重惡性、成上不善,能引增上不可愛果。
若到究竟,即此亦名由塗染过,成極重惡,成上不善,能引增上不可愛果。
何以故?若有用染污心,能引发他不可愛樂欣悅之苦,彼隨苦心威勢力故,能引发苦補特伽罗思,便觸得广大之罪,是故名为塗染过失。彼虽不发如是相心:诸能引发我之苦者,当觸大罪。然彼法尔觸於大罪。
譬如礠石虽不作意:诸所有鐵来附於我。然彼法尔所有近鐵,不由功用来附礠石。此中道理,当知亦尔。日珠等喻,亦如是知。
又於思上无別有法,彼威力生来相依附,说名塗染。当知唯是此思转變,由彼威力之所发起。
如四大种业威勢力所生种种堅性、濕性、煖性、动性,非大种外別有如是种种诸性,然即大种业威勢缘,如是转變。如业威勢缘力转變,神足加行缘力转變,当知亦尔。又如魔王,惑媚无量娑梨藥迦诸婆罗門長者等心,令於世尊變異暴惡。非於彼心更增別法,说名惑媚。唯除魔王加行威勢生彼诸心,令其转變成極暴惡。此中道理,当知亦尔。
復次,如先所说作及增長业,若先所说由五因缘成極重业,名定受业。与此相違,名不定受业。復有四业。一、異熟定,二、时分定,三、二俱定,四、二俱不定。诸阿罗汉所有不善決定受业,或於前生所作,或於此生先異生位所作,由少輕苦之所逼恼,便名果報已熟。若已转依,果報种子皆永斷故,一切不受。所以者何?由佛世尊依未解脫相續,建立定受业故。
问:若於一时亦牽亦搦,盜取众生,即斷其命。当言一业,为二业耶?
答:当言二业。以速转故,於此二业,由增上慢,謂之为一。若謂我当牽彼,是第一思;即於盜时,復謂我当搦殺,是第二思。若时牽彼,尔时不搦;若时搦彼,尔时不牽;速疾转故,生增上慢,謂是一时。是故此中,当言二业。
復次,略由三因缘故,成现法受业。何等为三?一、田广大故;二、思广大故;三、相續清净故。由五种相,田成广大。一、从於一切有情第一利益安樂增上意樂住起,謂慈等至。二、从於一切有情第一將护他心住起,謂无諍等持。三、从第一寂靜涅槃樂相似圣住起,謂滅尽等至。四、已得一切不善不作律儀,謂預流果。五、極清净相續究竟,謂阿罗汉及佛为首大苾芻僧。如是名为田广大性。若於是处,以深厚殷重清净信心,捨清净財,是名思广大性。若前生中,於他所施衣服等物,由身語意不为障礙,亦不思量興染污心,以无有障障彼相續,当知是名相續清净。若有於此三种因缘一切具足,当知彼业定现法受,亦於生受、亦於後受。
若有与此相違三种因缘起不善业,当知亦成定现法受。
或有所生一刹那业,唯现法受;或有所生一刹那业,亦现法受、亦於生受;或有所生一刹那业,三时皆受。
譬如一縷其量微小,能持一华,一繫华已勢力便尽,不復能繫;復有一縷能持二华,再繫华已勢力便尽;復有一縷能持多华,多繫华已其力方尽。又如流水其性微小,流经一步勢力便尽;有第二水其性稍大,流经兩步勢力方尽;有第三水其性广大,流经多步勢力乃尽。又如酢滴其性淡薄,唯能酢彼一滴之水,不能酢多;有第二滴其性稍严,酢二滴水,不能酢多;有餘酢滴其性更严,乃至能酢众多滴水。此中诸业差別道理,当知亦尔。
復次,十种不善业道唯欲界繫,亦唯能感欲界異熟,多於惡趣,少於善趣。又惡趣业,預流果时皆已斷尽。若诸異生世間离欲,或復生上,一切皆伏而未永斷。若不還果身猶住此,或復上生,及阿罗汉,诸不善业皆畢竟斷。若已證入清净增上意樂地菩萨,一切不善业皆畢竟斷。此但由不忘念力所制持故,非由烦恼得离繫故。
復次,思是业,非业道。殺生乃至綺語,亦业亦业道。貪、恚、邪见,业道非业。
此诸业道餘決擇文,更不復现。
後嗢拕南曰:
自性相、广、略、方便、与輕重、增減、及瑜伽、引果生、決擇。
如是已说业道決擇。生杂染決擇,我今当说。
如先所说生杂染义,当知此生略有十一。一、一向樂生,謂一分诸天。二、一向苦生,謂诸那落迦。三、苦樂杂生,謂一分诸天、人、鬼、傍生。四、不苦不樂生,謂一分诸天。五、一向不清净生,謂欲界異生。六、一向清净生,謂已證得自在菩萨。七、清净、不清净生,謂色无色界異生。八、不清净、清净处生,謂在欲界般涅槃法、有暇处生。九、清净、不清净处生,謂生色无色界異生。十、不清净、不清净处生,謂生欲界異生不般涅槃法,設般涅槃法无暇处生。十一、清净、清净处生,謂生色无色界,非異生,诸有學者。
復次,经言:汝等長夜增羯吒斯,恒受血滴。何等名为羯吒斯耶?所謂貪愛。貪愛之言,与羯吒斯名差別也。此言显示攝受集諦。恒受血滴,攝受苦諦。
復次,婆罗門喻经中,世尊依死杂染说如是言:有五非狂,如狂所作。何等为五?一、解支節者。謂更有餘活命方便,而樂分析所有支節以自活命。是名第一非狂如狂所作。二、慳貪者。謂慳貪所蔽,慳貪因缘所獲財宝,不食不施,唯除命終,欻然虛棄大宝庫藏。是名第二非狂如狂所作。三、樂生天者。謂更有餘身語意攝种种妙行生天方便,而樂妄執投火、溺水、顛墜高崖自害身命作生天因。是名第三非狂如狂所作。四、樂解脫者。謂更有餘八支圣道解脫方便,而樂妄執自逼自恼种种苦行作解脫因。是名第四非狂如狂所作。五、傷悼死者。謂依傷悼亡者因缘,种种哀歎剺攫其身,坌灰拔发,斷食自毀,欲令亡者還復如故。是名第五非狂如狂所作。
復说頌曰:
世間无決定,顛倒謂为我父母及妻孥、兄弟、親友等。曾母转为妻,妻復为兒婦,兒婦转为婢,或作怨家妻。曾父转为子,子復为怨敵,怨敵復为奴,或为僕隸等。曾王转为臣,臣復为貧匱,或閭邑下賤,为世所輕鄙。曾作婆罗門,展转为三姓,或復旃荼罗,及補羯娑等。於无量百千那庾多往返,为父復为子,及怨家等身。如幻士众中,示种种形類,異生处流转,现多身亦尔。烦恼业缘因,令种种诸行,数数而积集,如幻化所起。虽遭是众幻,然无智所覆,常於诸行中,樂著曾无厭。既自幻惑已,坌灰泣傷歎;於不應憂悲,橫生诸悲恼。离假名親屬,种种自憂悲;棄捐正法行,舉手而号泣。癡憍慢所亂,数行诸放逸。如是等种類,广说遍應知。
復次,斗諍劫中有四过失。謂寿量衰退、安樂衰退、功德衰退、一切世間盛事衰退。
復次,斗諍劫中诸有情類,略於八处互不相数。一、不数正法,二、不数名闻,三、不数宗族,四、不数可愍,五、不数善友,六、不数有德,七、不数有恩,八、不数親友。
问:先说生杂染中,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,此无明等十二支差別义,云何應知?
答:略由五相。一、由相故;二、由自性故;三、由业故;四、由法故;五、由因果故。
问:何等为无明相?
答:貪、瞋、慢相是无明相,計我我所相、无慚无愧相、多放逸相、性羸鈍相、饒睡眠相、心愁慼相、种种惡业现行等相,是无明相。
问:何等是无明自性?
答:自性總相,如前已说。
自性差別,今当显示。謂或有隨眠无明,或有觉悟无明,或有烦恼共行无明,或有不共独行无明,或有蔽伏心性无明,或有发业无明,或有不染污无明,或有离羞恥无明,或有堅固无明。謂无般涅槃法者所有无明。
问:何等为无明业?答:於不现见义而生迷惑,是无明业。如是於现见义、劣义、中义、胜义、利益义、不利益义、真义、邪义、因义、果义而生迷惑,是无明业。
又有十种愚癡有情,遍攝愚癡诸有情類。一、缺減愚癡,二、狂亂愚癡,三、散亂愚癡,四、自性愚癡,五、執著愚癡,六、迷亂愚癡,七、堅固愚癡,八、增上愚癡,九、无所了別愚癡,十、现见愚癡。缺減愚癡者,謂如有一,或缺於眼、或缺於耳,於眼所識色、耳所識声一切境界皆不領解,是故愚癡。狂亂愚癡者,謂如有一,或遭逼迫、或遭大苦、或遭重病、或痛所切、或復顛癎令心狂亂。由此不了善作、惡作,是故愚癡。散亂愚癡者,謂如有一,心散異境,不能了餘善作、惡作,是故愚癡。自性愚癡者,謂如有一,於生死中无始以来,自性不了苦集滅道、众生无我、法无我等,是故愚癡。執著愚癡者,謂如有一,墮外道中,彼於身见、身见为本诸见趣中不能解了,是故愚癡。迷亂愚癡者,謂如有一,或名想亂、或形量亂、或色相亂、或业用亂,於亂处法不能解了,是故愚癡。堅固愚癡者,謂如有一,畢竟无有般涅槃法,所有愚癡自性堅固,乃至诸佛亦不能拔。增上愚癡者,謂如有一,常恒无間習诸邪行,又邪行因所生众苦之所逼切,虽知虽见,而故奔趣樂著嬉戲;或復貪等行者,亦是增上愚癡。无所解了愚癡者,謂如有一,不闻不思不修習故,於法於义不能解了,是故愚癡。现见愚癡者,謂如有一,现见诸行皆悉无常,而起常想;现见皆苦,而起樂想;现见不净,而起净想;现见无我,而起我想;现见病法、老法、死法,起安隱想,无逼恼想。
又此无明,於五处所能为障礙。一、能障礙真實智喜,二、能障礙烦恼滅得,三、能障礙圣道成滿,四、能障礙往於善趣,五、能障礙世間现法诸吉祥事。
问:何等名无明法?
答:或有由无明故,墮无明趣,说名愚癡;非癡所嬈,不为癡垢,非癡所媚。謂住隨眠无明。或有愚癡,为癡所嬈,不为癡垢,非癡所媚。謂由纏所攝无明。或有愚癡,为癡所嬈,为癡所垢,非癡所媚。謂由发业无明发惡业已,於此惡行而生羞恥。或有愚癡,为癡所嬈,为癡所垢,为癡所媚。謂因无明发起种种惡不善业,於此惡行无有羞恥。此中由前三种,说名愚癡,墮无明趣,不名癡人。由後一种,说名癡人。
或有闇法无明,謂在欲界;或有昧法无明,謂在色界;或有翳法无明,謂在无色界。
问:何等名无明因果?
答:因,如本地分已说。
果,謂一切後有支。又於真如及诸諦义不能解了。
或復猶豫,或即於此生邪決定。謂於諦理或增、或減,顛倒執著无常等故;或由增上慢故;或由自輕蔑故。
餘有支決擇文,更不復现。
復次,如世尊言:眼为因,色为缘,眼識得生;乃至身为因,觸为缘,身識得生。又说:觸为受缘。又说:能生作意为因,生所生識。
此中非眼等是眼識等生因,亦非觸是受生因,非能生作意是所生識生因,由彼诸法各自种子为生因故。何故此中,说眼等为眼識等因?
当知此依俱有依攝引发因说,非生起因。所以者何?由俱有眼等根为依止故,眼等诸識彼彼境转,非无依止。如是由俱有觸为依止故,有诸受转;由俱有能生作意为依止故。所生識转,非无依止。是故世尊於此诸处,依俱有依所攝引发因说,非生起因。
或依助伴因说。何以故?非已滅眼能为已生眼識所依,耳等亦尔。非已滅觸能为已生受所依止,亦非已滅能生作意能为已生所生識依。
復次,缘起次第略有四种。一、牽引次第,二、生起次第,三、受用境界次第,四、受用苦次第。无明缘行、行缘識,是牽引次第。識缘名色、名色缘六处,是生起次第。六处缘觸、觸缘受,是生起已受用境界次第。受缘愛、愛缘取、取缘有、有缘生、生缘老死,是受用苦次第。於此处所餘決擇文,更不復现。